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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成辉:应县木塔秘藏中的辽代卜筮书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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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筮活动起源很早,在历代社会生活特别是民间日常生活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古人相信天人感应,讲究行事要顺应天意,大到国家祭典、出师征伐,小到平民婚丧嫁娶、出门走向,均要选择吉时、吉方。继唐而起的辽王朝在这方面也是如此。在应县木塔中发现的辽代卜筮书不仅是研究辽代社会生活的珍贵资料,而且可补后世文献的不足,对于了解古代的择吉习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辽刻本的内容

  中国的择吉术源远流长,卜筮书是研究卜筮术和卜筮行为的主要依据,也称占卜书或阴阳书。阴阳书原指战国时邹衍、邹奭等所作阴阳历律之书,后来多指择日、占卜、星相等书。“夫术数占相之法,出于阴阳家流。自刘向演《洪范》之言,京房传焦赣之法,莫不望气视祲,悬知灾异之来;运策揲蓍,预定吉凶之会。固已详于《鲁史》,载彼《周官》”[1]。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有“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的择吉习俗。到西汉时期,发展出多种择吉之术,造成了方法纷繁芜杂、彼此矛盾的状况。至唐五代时,人们极迷信丧葬风水,认为人生富贵祸福、官品利禄皆由安葬所致。当时有专门讲丧葬的《葬书》,多达120家,认为“山川精气,上为星象,若葬得其所,则神安后昌,若葬失其宜,则神危后损。所以先哲垂范,具之葬经,欲使生人之道必安,死者之神必泰”[1]5103。贞观十五年(641),唐太宗命太常博士吕才(606—665)整顿阴阳书,删去其中荒诞不经之言,颁行天下。到唐后期,《阴阳书》逐渐分化成了各种不同的卜筮书。

  应县木塔秘藏中,发现辽代刻书两种,分别为《蒙求》和卜筮书(葬书)。卜筮书为蝴蝶装,原卷估计较长,现仅存一叶,其上部和右侧残缺,共16行,楷书,有行格及单线边框,书名和撰者不详。从保存文字内容看,系用宫、商、角、徵、羽五音及“木奴”、“天牛”、“玉犬”、星宿和时辰等占卜凶吉[2]。

  迷信者相信死者灵魂于死后要回家一次,阴阳家按人死时的年月干支推算魂灵返舍的时间,并说返回之日有凶煞出现,故称回煞,也叫归煞。殓就是把尸体装入棺材,有大殓和小殓之分。小殓指给死者揩洗干净,裹上衣衾;大殓指裹上衣衾后把死者安置在棺内。这里入棺和殓并列,殓当指小殓。

  白虎是道教西方七宿星君四象之一,四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源于中国古代的星宿信仰。根据五行学说,白虎是代表西方的灵兽,因西方属金,色白,故称白虎,代表的季节是秋季,亦为凶神形象。《协纪辨方书》卷3引《人元秘枢经》:“白虎者,岁中凶神也,常居岁后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丧服之灾,切宜慎之。”[4]也即俗语所谓“丧门白虎”或“退财白虎”。按照十二主星宿中记载:“白虎凶神当堂坐,流年必然有灾祸,不现内孝现外孝,否则流血难躲过。”唐代盛行对凶神恶煞行避煞之法。煞即杀,据说凶神恶煞出现,必会扰害丧家。雌雄指雌煞和雄煞,另有回煞等。唐初吕才所著《百忌历》中,即有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人称雄煞,经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子;雌煞杀白色男子或姓郑、潘、孙、陈的男子,至二十二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丧家,如此等等。丧家中犯煞之人必须远走避忌,否则便会受到损害乃至死亡。此种避煞之法,北朝魏、齐以来即有[5]。

  (残)大吉,设斋一日,内伤长男,大凶。除服呼长。(残)家,入棺,利丁申时。殓,利己申时。殓鬼去北一家,杀宅长及其子(残)日,凶。商音下玉日,凶。角音下神日,吉。徵音中神日,吉。羽音上神日,吉。(残)宫羽音呼子,徵音呼中女,的呼癸酉生人。

  “丧殃”和“殓鬼”即殃煞,《协纪辨方书》卷36《辨伪》之《殃煞出去方》云:“《通书》云:‘以月将加死时,男取天罡下,女取河魁下,为殃出日。’……此条奉旨不用。按康熙七年钦天监会议《选择通书》缺少二十三条,于《通书大全》内取用,此条亦其一也。今按《通书大全》云:‘出宋司天少监杨惟德茔,元总录其凡例。’又云:‘南人并无此说,惟北方人避之,此不必信。’又《吹剑录》亦深辟避煞之非,康熙二十三年重编《选择通书》,奉旨不用,诚可谓万世定论矣。”[3]1017-1018相信避煞之说的人要避忌需请僧道设斋作法,念经咒驱除凶神恶煞,隋唐时期这类事在民间十分流行。此叶从内容看,属于六十甲子日入殓吉时与的呼生人,俱与丧葬有关,如“死者”、“入棺”、“殓”、“丧家”、“丧殃”、“丧车”、“殓鬼”、“除服”等,为葬事的吉凶选择,属于葬书。隋唐丧礼通常在入土前有殓、殡、葬三个过程,此叶所载主要为入殓择吉。

  与官版《大藏经》和其他单编刻经相比,该书雕版粗糙,当系民间刻本。此类书籍也有雕刻印刷的,说明印刷术在辽代已经被普遍使用,辽人也十分重视丧葬礼仪,故其需求量很大。

  二  辽本卜筮书的学术价值

  古代卜筮活动的吉凶之说虽然充满迷信色彩,甚至于荒诞无稽,但它包含了哲学、天文、地理、自然生态等诸多方面的丰富内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官方占卜书籍受到统治者的严密控制,民间占卜书又因制作草率而容易毁坏,加上印刷术尚未普及,故阴阳书虽然在唐初很流行,但唐五代及其以前的卜筮书流传下来的极少[6]。《旧唐书·吕才传》载:“太宗以《阴阳书》近代以来渐致讹伪,穿凿既甚,拘忌亦多,遂命才与学者十余人共加刊正,削其浅俗,存其可用者。勒成五十三卷,并旧书四十七卷,十五年书成,诏颁行之。才多以典故质正其理,虽为术者所短,然颇合经义”[1]2720。吕才在《葬书》中说: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使人不得见之。”然《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顾复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不得预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先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艰,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乎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于斯须也。至于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1]2723-2724

  文中对隋唐时期的阴阳葬法过滥作了批评,很有见地,可谓入木三分。因吕才本人反对迷信,故其著述大都难容于世,后来大部散失。《旧唐书·经籍志》所载吕才撰《阴阳书》50卷(《新唐书·艺文志》作53卷)和王粲撰《阴阳书》30卷,到宋代就只剩下“吕才《阴阳书》一卷”了。到现在,日本保存《大唐阴阳书》写本两卷,即卷32和卷33,敦煌文书中有《阴阳书》残卷一件,《玉函山房辑佚丛书》中收有从史籍中搜集的七八条记载,其余均已散佚了。

  敦煌卜筮文书的发现,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唐五代卜筮典籍的空白。在敦煌遗书中,也有此类葬书写本一件,即P.2534《阴阳书·葬事》,首残尾全,后题“《阴阳书》卷13《葬事》”。由于吕才和王粲《阴阳书》今已不传,故敦煌卷子中的此件《阴阳书》残卷弥足珍贵。该卷有三部分:即鸣吠日动土宜忌、月建速查表、大祸灭门日速查表,其方法和名称都被后代继承了下来。该卷的重要价值在于保存了我国唐代以前鸣吠日及其吉凶和大祸灭门日的文字篇章,故十分珍贵[7]。其鸣吠日部分也是由六十甲子干支、建除十二神、动土宜忌吉凶等组成,逐月讲葬事的吉凶,特别标出了“金鸡鸣,玉狗吠”日和五姓行用的吉凶。九月以前已缺,篇题也不可见。如云:十二月“壬寅日,金除,地下壬申。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此日葬及殡埋,神灵安宁,宜子孙,大吉昌,福流后嗣。启殡、发故、斩草、起土、除服吉,角徵二姓用之凶,斩草吉”[7]307等,并有“白龙蛇应”、“黑鸟应”、“黑龙蛇应”等,其中的“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也是多次出现,与木塔秘藏葬书多有相似之处,但无歌吼日。罗振玉为该卷文书作叙录说:

  此卷不知出于何人,初疑为吕才书,乃审谛再三,书迹不类唐人,卷中不讳“丙”字,必唐以前人所作,其为王璨所著,抑为《吕才传》所谓旧书,盖不可漫定矣。“葬事”为《阴阳书》中一部类,而此卷又为葬事篇中之一斑,虽仅二百四十行,而六朝以来葬经之传世者仅此。吕才《葬书序》言‘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然隋唐《志》所录才十一二而已。天水之世,晁、陈所记,又仅隋唐《志》之一二。尝谓隋唐以前,古方技之书,除医经外,传世绝少,阴阳家学说则尤鲜。予虽不习此学,亦知其至可贵也。[8]

  木塔秘藏中的葬事卜筮书虽然书名和撰者已不可知,但其风格与同出的《蒙求》相同,《蒙求》成书于唐代,辽代阴阳学并不发达,该卜筮书成书也当在辽代以前,甚至可能在唐代以前。

  清代康熙皇帝命大学士李光地等人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编成《星历考原》6卷,对钦天监旧有选择通书进行了一次初步考订。《星历考原》卷3《鸣吠日》云:

  一行云:鸣吠者,五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如用破地则于其日择克姓者用。……又《地理新书·括地图》云:东海有桃都山,大桃树盘曲三千里,上有一金鸡,下有二神人,一名郁,一名垒,各持苇索用捉不祥之鬼。及天将旦,日照金鸡鸣,天下众鸡悉从而鸣。金鸡鸣讫,下食恶鬼。金鸡鸣时,百鬼皆走避也。[9]

  《星历考原》引用《地理新书》对金鸡鸣作了解释,但未对玉犬吠作解释。

  清代《协纪辨方书》由乾隆皇帝钦命庄亲王允禄等人编纂而成,取“敬天之纪,敬地之方”之义而定名,共36卷,体例完备,考证详细,是关于择吉的集大成之作。在其卷5《义例三·日神类神煞》之第2章《日中忌神》中,只有鸣吠日、鸣吠对日,而无“歌吼日”。其释鸣吠日曰:“一行云:鸣吠者,五性(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鸡鸣、玉犬吠,上下相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释鸣吠对日曰:“一行经云:鸣吠对日者,用之破土斩草也。”[3]308释上下相呼曰:“金鸡鸣于上而地下之玉犬与之吠应,上下相呼而亡灵安稳矣。”[3]305关于金鸡玉犬的来历,则说:“金鸡鸣,玉犬吠,并鸣吠对日,相传始于郭公(璞),而定于邵子,举世用之,大葬日曰金鸡鸣、玉犬吠,小葬日曰鸣吠对。试问何为金鸡玉犬?何为对?则莫知所由来矣。”[3]303-304又说:“相传始自郭璞,谓之金鸡鸣、玉犬吠日而不知其所由明,原曲为之解而不能通考,原疑其有误而未之定。今按神煞起例之语于理为安,庶几可信其法。”[3]305可见清代人们已经不知玉犬为何物,而对于木奴和天牛更是闻所未闻了。晋代郭璞(276—324)为著名文学家和训诂学家,也是术数大师和风水学鼻祖,其所著《葬经》,亦称《葬书》,论述了风水的重要性,是风水文化之宗。书中言金鸡鸣、玉犬吠始自郭璞,则木奴歌与天牛吼也有可能源于郭璞《葬经》。

  清人李吉泰编《崇正辟谬永吉通书》中,载有清代所用斩草破土的铁券文式,为流传千百年形成的固定格式,其中有:“谨择今月今日今时斩草破土,于某日某时夭宁,地和玉犬、金鸡,鸣吠歌吼吉辰,扶柩安葬,山川钟灵,永锡洪休,若违斯约,地府主吏,自当厥祸,急、奉。”[10]可见后人对歌吼之主已不清楚,以为也是发自金鸡玉犬,而不知有木奴歌与天牛吼。

  应县木塔秘藏中的此件葬书刻本为辽代保存下来的唯一葬事择吉类书,也是为数极少的现存唐辽宋时期的阴阳书之一,内容不见于它书,特别是关于木奴歌、天牛吼的记录更为现存其他著录所无,其价值自不待言,虽多已残失,对于研究历代术数文化及殡葬礼仪仍然十分珍贵。

  参考文献:

  [1]刘昫,等.旧唐书:第19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75:5087.

  [2]山西省文物局,中国历史博物馆,主编.应县木塔辽代秘藏[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456.

  [3]允禄,等.协纪辨方书:四库全书:第811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017.

  [4]雒启坤,主编.中华绝学:下[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2223.

  [5]徐连达.唐朝文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231-232.

  [6]张弓,主编.敦煌典籍与唐五代历史文化: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845.

  [7]金身佳.敦煌写本宅经葬书校注[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302.

  [8]罗振玉.雪堂校刊群书叙录:下[M]//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北京:中华书局,2010:175-176.

  [9]李光地.星历考原:四库全书:第811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57.

  [10]李吉泰.崇正辟谬永吉通书[M].台北:武陵出版有限公司,1996: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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