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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泽棠:翁方纲《苏诗补注》的文献价值与注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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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方纲(1733-1818),字正三,又字忠叙,号覃溪,晚号苏斋,顺天大兴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历官至内阁学士。生平可见《清史列传》、《翁覃溪先生年谱》等。

  一 翁方纲的学术特长与《苏诗补注》成书过程

  (一)翁方纲的学术特长及著作

  1.经学

  翁方纲生活在乾嘉时期,平生精研经术。他认为:“考订之学,以衷于义理为主,其嗜博、嗜琐、嗜异、矜己者,非也。” [1 ]翁方纲论经学,无汉宋门户之见,而调停其中。同时代学者中,钱载与戴震有过激烈的争论。戴震之学,宗于汉儒,强调训诂、名物考证。钱载宗宋学,诋之为“破碎大道”。《清史列传·翁方纲传》记录他对此的评论:“诂训、名物,岂可目为破碎?考订、诂训,然后能讲义理也。钱戴之争,究以戴说为正。然戴谓圣人之道,必由典故、名物得之,此却不尽然。” [2 ]可见,翁方纲的态度最为持平公正。

  翁方纲的经学著作有《论语附记》、《孟子附记》、《诗附记》、《书附记》、《礼附记》。他又校正朱彝尊的《经义考》,合为《经义考补正》12卷,此外还著有《礼经目次》、《春秋分年系传表》、《十三经注疏姓氏》、《通志堂经解》目录各一卷。

  2.书法与金石学

  翁方纲与同时的刘墉、梁同书、王文治并称为四大书家,其书初学颜真卿,后学欧阳询,隶书仿史晨、韩敕诸碑。

  翁方纲又是著名的金石学家,尝取东汉熹平石经残字12段,勒于南昌学宫。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引张维屏《听松庐文钞》,称其“于金石谱录书画碑版之学,尤能剖析毫芒,如肉贯串。” [3 ]著有《两汉金石记》22卷、《粤东金石录》12卷、《苏米斋兰亭考》8卷、《汉石经残字考》、《焦山鼎铭考》。

  3.诗歌创作与诗学主张

  翁方纲一生存诗六千余篇,辑为《复初堂诗集》70卷,又著《复初斋文集》35卷。于诗文创作之外,又撰《石洲诗话》8卷、《苏诗补注》8卷。

  翁方纲论诗,认为王士祯力主“神韵”之说,虽然超妙,但其弊处往往流于空调,因此拈出“肌理”二字,欲以实救虚。后人对翁诗的评价不一,或以为,其诗言言征实,非诗家正轨。张维屏则认为:“《复初斋集》中诗,几于言言征实,使阅者如入宝山,心摇目眩。盖必有先生之学,然后有先生之诗。世有空疏白腹之人,于先生之学曾未窥及涯涘,而轻诋先生之诗,是则妄矣。” [4 ]翁方纲持“肌理”说,以至于其诗内容包括诸经注疏以及史传之考订、金石之爬梳,与其《苏诗补注》的思路相近。

  除此之外,翁方纲还著有《小石帆亭著录》、《米海岳年谱》、《元遗山年谱》等书。

  (二)《苏诗补注》的概况

  翁方纲崇敬苏轼,每年十二月十九日,必为苏轼做生日会,请与会之人各赋诗词歌咏,三十年如一日。在翁方纲之前,康熙年间的诗人查慎行已撰有《补注东坡先生编年诗》(亦通称《苏诗补注》)。乾隆三十八年,翁方纲得到宋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并以“宝苏”名其书室。翁方纲在《苏诗补注序》中提到:“方纲幸得详考施、顾二家苏诗注本,始知海宁查氏所补者犹或有所未尽。” [5 ]他又认为:“昔赵东山有《左传补注》,近时惠松厓又有《左传补注》,盖补之为辞,不嫌于复也。” [6 ]因此,他带领门徒曹振镛订析苏诗之疑义,日钞一二条,可谓用功精深。日积月累,补注之役终于乾隆四十六年完成,共得8卷,并于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刊行,定名为《苏诗补注》,收入《苏斋丛书》中。

  《苏诗补注》8卷,包括补原注275条,新补94条,共369条,可谓短小精炼。该书所补所订,皆作者深思熟虑之所得,所贵之处,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这短短的三百余条补注中,尽见乾嘉学者的功力。

  康熙年间,宋犖得到宋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后,命邵长蘅主持重刻,是为清施本。清施本的短处在于对宋刊本妄加删改,已失原本之真。邵长蘅、李必恒、冯景又补注施、顾注已阙卷数,其注未脱文人之气,态度不够严谨,文献与史实方面的错误较多。稍后,查慎行撰《苏诗补注》,全面补注苏诗。查慎行是著名诗人,其书虽然在补注地理、职官、史实、人物以及编年、辑佚、辨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在不少细节方面存在较多错误,治学态度稍欠谨慎,学力也有所未逮。翁方纲以严谨的学风、精深的学力,对上述诸家旧注进行了补正,在苏诗注中引入了严密考证的方法,形成了以考证注诗的特点,引领苏诗注转入精密求实的学术方向。

  二 《苏诗补注》的文献价值

  (一)用宋刊施、顾注本校补查慎行所录施、顾原注的阙误

  1.用宋刊施顾注本补全查慎行《苏诗补注》所录的施顾原注,共计275条。查慎行在《补注例略》中提到:“施氏本又多残脱,近从吴中借抄一本,每首视新刻或多一二行,乃知新刻复经增删,大都掇拾王氏旧说,失施氏面目矣。今于施注原本所有而新刻所删者,辄补录以存其旧,漫不可辨者则缺之。” [7 ]查慎行本人藏书不多,欲补宋犖、邵长蘅翻刻时对宋刊本之妄删,从友人处借抄宋刊施、顾注本,仍然无法补全。相比之下,翁氏所补,功不可没。例如《广陵会三同舍各以其字为韵仍邀同赋·刘莘老》题下注,邵长蘅翻刻本所录:

  刘莘老名挚,极论新法,章数上。中丞杨绘亦言其非。安石使曾布作十难折之,仍诘两人向背好恶之情,绘惧,谢罪。莘老独奋曰:“为人臣岂可压于权势,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实。”即条对所难,以伸其说。又云:“若谓向背,则臣所向者义,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权臣。”安石大怒,将窜岭外。上不听,谪监衡州盐仓。初,安石党友倾一时,造作言语,以为几于圣人。至是,遂以其学乱天下。先生诗“士方在田里”云云,谓此也。[8 ]

  此条查慎行未能补全,翁方纲补全原注:

  刘莘老名挚,永静东光人。中甲科。韩忠献荐,除馆阁校勘。王介甫一见,器异之,擢栓正中书礼房,非其好也。才月余,为监察御史。即奏请毫州青苗狱,谓“小人意在倾摇富弼,今弼已得罪,愿少宽之。”入见,神宗问:“卿从学王安石耶?安石极称卿器识。”对曰:“臣东北人,少孤,独学,不识安石也。”自此极论新法,章数上,中其要害。中丞杨绘亦言其非。安石使曾布作《十难》折之,仍诘两人向背好恶之情。绘惧,谢罪。莘老独奋曰:“为人臣岂可压于权势,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实。”即条对所难,以伸其说。又云:“若谓向背,则臣所向者义,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权臣。”安石大怒,将窜岭外,上不听。谪监衡州盐仓。安石为小官,不汲汲于仕进,屡辞官不就,由是名重天下,士大夫恨不识其面。后除知制诰,自是乃不复辞。初,安石党友倾一时,造作言语,以为几于圣人。至是,遂以其学乱天下。先生诗云:“士方在田里,自比渭与莘。出试乃大谬,刍狗难重陈。”谓此也。元丰官制行,首用为礼部郎中。哲宗即位,擢侍御史、中丞,连拜尚书左、右丞,中书、门下侍郎,右仆射。性峭直,慷慨有气节。自初辅政至为相,修严宪法,辨白正邪。□□□□以观文殿学士知郓州、青州。绍圣□□作,贬新州,薨。绍圣初,赠少师,谥忠肃。[9 ]

  施顾注中的题下注为施宿所作,运用大批史料以说明苏诗的本事,具有极高的诠释价值。两相比较,邵长蘅所刻的施注被删去了一些重要片断,如刘莘老因反对新法,在皇帝面前毅然否认自己与王安石的交情。在当时,一般朝臣唯恐不能与王安石拉上关系。刘莘老此举,尽显其高风亮节。没有这个片断,后文所引“安石使曾布作十难折之,仍诘两人向背好恶之情”也失去了背景,仅凭邵氏保留的片断,无法让读者明白事件的背景与完整经过,更不能全面了解刘莘老的性格。

  2.以宋刊施顾注本校正查本所录施注。例如《送刘攽倅海陵》:

  翁注:查氏补录施氏原注,“侔古循吏”句下脱“身兼数器,守道不回”八字。 [10 ]

  “身兼数器,守道不回”是对刘攽性格的概括,施宿注在此句之下,还叙述了刘攽刚直不阿,挺身力斥王安石变法之非,因而被逐为外任的种种事迹。缺少这一画龙点睛之句,效果可想而知。

  《陪欧阳公燕西湖》:

  翁注:查氏补录原注……居颍才一年而薨,句上脱“然”字。方纲按:此一“然”字,施氏有深意,不可删也。[11 ]

  此诗施宿题注用大量文字说明了欧阳修因无法阻止门生王安石推行新法而告老居于颍州,“然居颍才一年而薨”中的“然”字意在暗示欧阳修生命最后一年心中郁郁,却被邵长蘅等删去,又被查慎行照录,后果严重。

  在以上例子中,翁方纲利用所得稀世宋刊本,纠正了查慎行所录的种种错误,其文献价值弥足珍贵。

  (二)利用墨迹校勘

  翁氏是著名的书法家,又是碑帖收藏家。支伟成《清代朴学家列传》称其“生平双钩摹勒旧帖数十本,海内书碑版者毕归之。” [12 ]因此,他很重视以墨迹来校勘,如《定惠院寓居月夜偶出》:

  翁注:方纲尝见此诗初脱稿纸本,真迹在富春董诰侍郎家。前篇“不辞青春”二句原在“一枝亚”之下,“清诗独吟”二句原在“年年谢”之下,以墨笔勾转,从今本也。“江云”句涂“抱岭”二字,改“有态”。“不惜”句“惜”字涂,改“辞”。后篇“十五年前真一梦”句全涂去,改云“忆昔还乡泝巴峡”。“长桅亚”,“长”字未涂,旁写高字。“白发”句涂“莫吾”二字,改“宁少”。“自怜老境更贪生”句全涂去,改云“至今归计负云山”。“老境向闲如食蔗”句,涂“向”字,改“安”字,又涂去,改“清”字;“食”字不涂,旁改“啖”字。“幽居□□已心甘”句全涂去,改云“饥寒未至且安居”。“往事已空”句,涂“往事”二字,改“忧患”。又其与今本异者,次篇“落帆樊口”改“武口”;“长江衮衮空自流”作“长江衮衮流不尽”。按此时作于元丰三年庚申春,先生年四十五。老苏公之归葬在治平三年丙午,先生以护丧归蜀,过黄州南岸,时先生三十一,距此时正十五年,故曰“忆昔还乡泝巴峡”也。其改定精密如此。[13 ]

  翁方纲利用自己所见苏轼稿本真迹,与通行本一一对照,从而再现了苏轼写作时不断改动文句的过程,揭示了苏轼创作思维的变化。

  (三)利用石刻校勘

  翁方纲是著名金石学家,徐世昌《清儒学案·苏斋学案》称其“性嗜金石,考订精审。使节所莅,残幢断碣,必多方物色,摹拓以归。” [14 ]由此,他也重视用石刻来校勘,如《题灵峰寺壁》“灵峰山上宝陀寺”:

  翁注:“寺”石刻作“院”,石刻在本寺中,今存者元泰定二年重刻也,后题作“元符三年十月”。[15 ]

  三 《苏诗补注》的注释成就

  周光庆先生在《中国古典解释学导论》一书中将中国古典解释学分为语言解释、历史解释、心理解释三个层面, [16 ]这种划分法特别适用于中国古典诗歌的解释。翁方纲的《苏诗补注》恰恰在这三个方面都展示了较高的学术水平。翁方纲对苏诗的补注,不同于普通的诗歌解释,而是建立在严格考证基础上的诗歌解释。这一是因为翁方纲所作乃补注,前代已有众多的苏诗注解,要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纠谬补缺,必须以深厚的考证功力作保证。二是因为翁方纲生活在乾嘉时期,受该时代重考证学风的影响,且本人又是著名的经学家、金石学家,自然偏于以考证的方法解释苏诗。

  (一)语言解释

  上文已述及,翁方纲论学,强调训诂、考订。他认为考订之学,以衷于义理为主。反过来说,只有详加考订,才能得出正确的义理。苏诗的一大特点是“以学问为诗,以文字为诗”,苏轼常常用僻字、使僻义、押僻韵,这对注释者是一个难题。在《苏诗补注》中,翁方纲多次指正前代注家在训诂、音韵、文字方面的错漏。

  1.训诂。例如《游金山寺》“是时江月初生魄”:

  翁注:施氏原注云:“《尚书》:月三日庚戍,柴望,大告武成。既生魄。《礼记》:月三日而成魄。”方纲按:《武成》“既生魄”,谓十五日之后也。《礼记》“月三日而成魄”,则谓月之初三日也。东坡此诗自指初三而非十五之后,明矣。似不当以《尚书》与《礼记》并引。然《礼记》但云“成魄”而无“生魄”之文,则初三之月言“生魄”者,有类于杜撰矣。窃尝考之,《礼记·乡饮酒义》“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陆德明《释文》曰:魄,普百反。《说文》作“霸”,云“月始生霸然也”。徐楚金《说文系传》曰: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从月, (上雨下革)声。《周书》曰:哉生霸。据此,则徐氏释《说文》,以“生魄”之文牵合为一尔。[17 ]

  翁方纲指出,初三之月称为“成魄”,十五后之月方称为“生魄”。苏轼此诗写的是初三之月,却用了“生魄”这一称呼,有杜撰之嫌,容易引起误解。在苏诗中,苏轼逞才使气,误用典故甚至杜撰事实的例子并不少见。本诗的施注正是受了这种干扰,只好将《尚书》与《礼记》两种说法同时引出,却不能定夺。与之相比,翁方纲的解释要清晰准确得多。

  2.音韵。《侄安节远来夜坐三首》“白头还对短灯檠”:

  查注:《西溪诗话》:古诗:灯檠昏鱼目。读“檠”作去声。《集韵》:檠,渠映切。有足,所以几物。又檠音平声,榜也,非灯檠字。韩退之“墙角君看短檠弃”,亦误。自东坡用之,后人遂不复辨别矣。[18 ]

  翁注:按“灯檠昏鱼目”系唐彦谦诗。彦谦晚唐人,尚在韩文公《短灯檠歌》之后,而庾信“对烛赋莲帐,寒檠窗拂曙”、江淹《灯赋》“铜华金檠,错杂镂形”,已皆作平声矣,岂可因唐人有作仄用者,遂并疑前后诸家耶?至以为始于东坡,尤不然。陆放翁《老学庵笔记》云:《考工记》:弓人寒奠体。注:奠,读为定。至冬胶坚,内之檠中,定往来体。《释文》:檠音景。《前汉·苏武传》注:颜师古曰:檠音警。又巨京反。东坡作平声押,盖用《汉书》注也。[19 ]

  翁方纲指出“檠”在六朝诗中已作平声,作仄声乃唐人偶用,并非正轨。苏轼用作平声韵,既有语言学上的根据,又有诗学上的传统习惯。查慎行对苏轼的批评是错误的。

  3.文字。《寄刘孝叔》“闻道已许谈其粗”:

  翁注:查注本作“麤”,一作“粗”。方纲按:“粗”、“麤”二字不同。“麤”从三鹿,行超远也,仓胡切。“粗”从米,且声,疏也,徂古切。《广韵》:粗,麤也,略也,徂古切,又千胡切。是“粗”字虽有平、上二音,而以上声为本音。今人多以“麤”、“粗”相通,而不知“麤”字无上声也。邵刻本又云一作“祖”,盖形近而讹耳。[20 ]

  翁方纲指出了查慎行不懂“粗”、“麤”之别,误将此诗的“粗”写成“麤”。

  (二)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即孟子“知人论世”说在诗歌解释中的实际应用。苏诗是继杜诗之后又一部诗史,对苏诗进行历史解释,即运用“以史证诗”方法,展示苏诗创作的时代背景、考证触发苏诗创作的本事,以解释诗意。宋代诗人陆游指出这是解释苏诗的关键所在。在陆游的指导下,施宿引用大批史料再现苏诗创作的时代背景、考证触发苏诗创作的本事,受到历代学者的称赞。查慎行补注苏诗,在此方面亦有重要贡献,有力地补充施宿之注。在施、查二人已作了详细注解的前提下,翁方纲仍能以其精深的学力补充上述两位注家的缺误。

  1.辩旧注史实之误

  《次韵张安道读杜诗》“醉饱死游遨” 句下施注引刘斧《摭遗》,谓杜甫已死,玄宗迁南内,思之,诏天下求诗。

  翁注:按杜公卒于代宗大历五年庚戍,此乃云“玄宗还南内”,盖唐人小说伪耳。[21 ]

  唐玄宗回长安时,杜甫尚未去世。施注所引,与史实不合,被翁方纲指正。

  2.补注东坡佚事。《东坡居士过龙光求大竹》:“斫得龙光竹两竿,持归岭北万人看。竹中一滴曹溪水,涨起西江十八滩。”

  翁注:宋庐陵曾达臣《独醒杂志》:东坡北归,至岭下。偶肩舆折杠,求竹于龙光寺。僧惠两大竿,且延东坡饭。时寺无主僧,州郡方令往南华招请,未至。公遂留诗以寄之,诗云云。西江十八滩,谓赣石也。东坡至赣,留数日。将发舟一夕,江水大涨,赣石无一见,越日而至庐陵。舟中见谢民师,因谓曰:“舟行江涨,遂不知有赣石,此吾龙光谶也。”[22 ]

  翁方纲之前诸注家,只简单地注释了佛典与地名,翁所引《独醒杂志》之文,能说明苏轼作此诗的前因后果,以发明全篇之意,是必要的补充。

  3.补注人物。《赠袁陟》:

  翁注:按袁陟,南昌人。庆历六年进士,知当涂县,官至太常博士。著有《遯翁集》。即汲引郭功甫者也。邵氏补注题下已具其略,不知查注何以云“不详何许人”也。[23 ]

  袁陟的生平事迹,史有明文,查慎行却有所疏忽,翁方纲予以补充。

  (三)心理解释

  诗歌解释中的心理解释,即孟子“以意逆志”说的具体应用。宋代赵次公、赵夔等注释苏诗,从诗歌写作的角度分析苏诗的篇章结构与各类表现手法,并结合上下文的语境,体会苏轼的用心,并品味苏诗的言外之意。作为诗人,翁方纲亦能体会苏轼的用心,理解比前人准确。例如《夜直祕阁呈王敏甫》“只有闲心对此君”:

  翁注:方纲按:冯山公注“此君”,引晋王子猷语指竹,恐未必然。白乐天《效陶》诗云:乃知阴与晴,安可无此君。此君指酒也。苏盖用此。[24 ]

  冯景望文生义,按常例将“此君”理解为竹。本篇乃苏轼夜值内阁所作,翁方纲结合全文的意思,将“此君”理解为酒,并说明“此君”指酒的根据来自白居易诗,显然更为恰当。

  翁方纲还善于抓住要领,把握整篇诗意,例如《孙莘老求妙墨亭诗》:

  翁注:墨妙亭石刻自诗中所称绎山、兰亭、鲁公、徐峤之外,尚有汉唐诸家,非一语所能尽,故借杜陵评书语,该尽短长肥瘦,以檃括诸碑,非先生论书之旨果与杜异也。[25 ]

  翁方纲本是书法大家,此注能领会苏轼的意图,高于前代诸注。

  翁方纲的《苏诗补注》秉承了乾嘉时期重视考证的学风,以考证的方法补注苏诗,将苏诗注引向了精于考证的学术道路。翁方纲之后,冯应榴的《苏文忠公诗合注》、沈钦韩的《苏诗查注补正》二书继承翁方纲以考证的方法注诗并重视文献校勘的学术思路,对苏诗旧注进行了全面严密的考证。冯应榴的《苏文忠公诗合注》高度重视前代各注所引文献的考核,与沈钦韩的《苏诗查注补正》,在地理、职官、人物、史实等方面的考证取得极高的成就。这两部著作与翁方纲的《苏诗补注》一起,在苏诗注释史与苏轼研究史上有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1][2](清)国史馆.清史列传[A].清代传记丛刊:104册[Z].台北:明文书局,1985:436,436.

  [3](清)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初编[A].清代传记丛刊:145册[Z].台北:明文书局,1985:783.

  [4](清)张维屏.国朝诗人征略[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502.

  [5][6][9][10][11][13][15][17][19][20][21][22][23[24][25](清)翁方纲.苏诗补注[M].(粤雅堂丛书)清光绪刻本:卷首,卷首.

  [7][18](宋)苏轼.苏诗补注[A].(清)查慎行补注.文渊阁四库全书:1111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8,424.

  [8](宋)苏轼.(宋)施元之,顾禧,施宿注.(清)邵长蘅删补.施注苏诗[A].文渊阁四库全书:1110册[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54.

  [9][10][11][17][21][24][25](清)翁方纲.苏诗补注[M].(粤雅堂丛书)清光绪刻本,卷一:12-15,5,11,14,8,4,19.

  [12]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A].清代传记丛刊:12册[Z].台北:明文书局,1985:559.

  [13][19](清)翁方纲.苏诗补注[M].(粤雅堂丛书)清光绪刻本,卷四:8,9.

  [14]徐世昌.清儒学案小传[A].清代传记丛刊:6册[Z].台北:明文书局,1985:314.

  [15][22](清翁方纲.苏诗补注[M].(粤雅堂丛书)清光绪刻本,卷二:5.

  [16]周光庆.中国古典解释学导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2.

  [23](清)翁方纲.苏诗补注[M].(粤雅堂丛书)清光绪刻本,卷五:3.

  作者简介:何泽棠(1975-),男,文学博士,华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典诗歌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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